空气质量指标纳入环保绩效考核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26 16:56   432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信息公开发布,让大气污染治理有法可依。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气象局原局长秦大河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呼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信息公开发布,让大气污染治理有法可依。
  秦大河介绍,气候变化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是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近百年我国陆地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91 ,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幅度。气候变化导致我国区域性高温事件、气象干旱事件和强降水等极端事件出现频次趋多,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0亿元至3000亿元之间,占GDP的1%至3%。人类活动通过燃烧化石燃料和生物燃料不仅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也排放了大量的大气污染物。据统计,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70%以上来自燃煤和汽车尾气。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细颗粒物(PM2.5)、臭氧为特征的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今年1月,中东部地区连续出现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物浓度水平高的重度雾霾天气,对大气环境、群众健康、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还引起了公众恐慌。
  “要统筹考虑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秦大河说。
  为此,秦大河建议,尽快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将其指标明细化。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立法工作和信息公开发布,让大气污染治理有法可依。建立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和考核监督。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将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环保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问责。
  “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机制。”秦大河指出,要从科学层面继续开展对大气污染及雾霾天气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研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策技术系统的跨部门科研合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监测数据资料的跨部门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及时为政府和公众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秦大河还建议,应用气候与环境友好的协同控制策略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尽快改变一些地方不讲科学的过高GDP增速预期,抑制盲目投资冲动和产能扩张。开展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大气污染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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